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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司什么被定义为加班加点 北京社保代理带您了解

2017-04-28 13:40:40

一、加班加点的条件  《劳动法》仅要求延长工时应当以“生产经营需要”为条件,但未明确规定“生产经营需要”的具体情形。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在集体合同中予以约定,或者由用人单位与工会共同界定“生产经营需要“的具体范围。  二、不能加班加点的人员  《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和哺乳未满周岁婴儿的女工参加加班加点。以上人员不但不参加加班加点,相反还可享受缩短工作日的规定。   三、加班加点的长度  《劳动法》规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延长工时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周不得超过36小时。  四、加班加点的程序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而安排延长工时的,应当事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征得工会同意。  五、加班费的标准  很多人都会想知道自己加班费的情况。下面北京社保代理就来向您具体说明一下这个加班费。加班费,又称加班加点工资,是对劳动者延长工时的一种补偿方式。《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加班加点工资,其标准分别为: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点)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150%;2、周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即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200%;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即加班),支付不低于正常工时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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